7月大就被拋棄!年邁母「逼她月給1萬」敗訴 律師無奈曝「氣人結局 」:事情還沒結束

這個敗訴判決可以證明自己女兒「拒絕扶養自己」,所以該母去申請低收入戶或其他社會福利時,原本應該把「全戶的收入財產」都算進去的,但有這個敗訴判決,就能把女兒的財力資產扣除,比較好申請下來。

其二,儘管最後法院判該母敗訴,但事情並沒有落幕,林智群直言,「有的老人無依無靠,國家也不能不處理,只能把老人送到安養院,並先代墊費用,然後政府是可以跟女兒要這筆錢的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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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表示,「本來政府應該告女兒,打官司要這筆錢,可是社會局忙得要命,哪有空跑法院?而且打官司成本也很高,不划算,所以社會局就依照《老人福利法》第41條第3項規定,直接發函跟女兒要錢,如果女兒60天內不給錢,社會局可以直接移送行政執行。簡單講,就是你不繳,政府可以直接從你的銀行帳戶內把錢扣走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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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,林智群也感嘆,「很多人都以為,官司打完了,事情結束了,這個人(失格父母)不會再來煩我了。大錯特錯!問題父母,會一直製造問題,直到他們閉上眼睛為止。」

來源:ETtoday新聞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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